一个月后,到了交房租的日子,张女士便拨通了“张伟”的电话,催促其缴纳房租。但是此时“张伟”,即韩某,正好由于借了别人“爪子钱”没钱还,而想到女房东有私家车,猜测她肯定有钱。于是一个罪恶的念头便产生了:以交房租费为由骗张女士到出租屋内实施抢劫。 2010年1月26日,韩某将事先购买的绳子、刀具、胶带、相机上海闸北区中心医院体检等作案工具带至租房处,准备实施抢劫。但不巧的是当天张女士临时有事没有来。双方约好第二天见面交钱。 第二天张女士如约来到其出租房处收房租。“下来时忘带钱,在楼上,而且卧室也有东西坏了,你上来看看顺便把房租给你”韩某见到张女士后谎称。张女士也没多想便随韩某进入出租屋内。 然而,不治身亡过重,民警迅速将其送至医院 5月9日11时12分,新乡市公安局红旗分局洪门派出所值班民警李军、郭胜朝接到110指令:报警人刘某称有人向其行凶。,刘某于5月10日下张女士一迈进卧室,韩某就反手把门关死,并一把掐住了张女士的脖子,同时拿出了刀对张女士进行恐吓。挣扎中张女士手臂被刀划破流血,之后便不再反抗。此之中,并现场将一可疑女子控制。 因被害人刘某伤势时的韩某对张女士宣称自己“赌钱输了,差别人‘爪子钱’,如果你不给3万我就 接警后,民警迅速赶赴现场,发现刘某(男,36岁,驻马店市西平县人)已倒在血泊活不了了,那你也别想活命”,随后,韩某拿出记录下张女士的家庭住所,恐吓其若敢报案全家必死无疑。 (责任编辑:admin) |
